请你自己看清楚喽,最后一个就占了45。7%,又何来75%一说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为什么最后一项就是无效的???您说什么就是什么呀?这个在下实在是不懂。。。
好像反对的就是有效的,不管就是无效的,在下佩服你的逻辑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佩服。。。。。
玄冰猎艳心:在下:真是如此,那就好。在下给您道歉,对不起。。。。。。。我过去看了那个帖子,不知您的75%是怎么来的,还请赐教。。。。谢谢!我上面说的很清楚,“有效投票中”的75%。最后一个选项显然不能算是有效投票吧?第一第二个选项都是反感吧?这应该不用...